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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 平湖市长胜路 6 1号体育场附属用房一楼房屋的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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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25日10时至2021年10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平湖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3/03,户名:平湖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位于平湖市长胜路61号体育场附属用房一楼房屋(原澳门豆捞,门头现为海宣食堂)的租赁权,该房屋所有权人为平湖市体育发展有限公司,钢混结构,使用面积1503平方米;(2)该一楼房屋内的装饰装修、餐饮经营设施、隐蔽工程(如火灾报警、通风设备)等室内全部财产的所有权。装饰装修工程包含附属物及装修;装修为地面、墙面、天棚等;餐饮经营设施包含厨房设备、餐桌椅、卫生洁具、灯具等;隐蔽工程包含消防设施、管道工程、音响系统等。
评估价:5722936 元,起拍价:5722936元,保证金:10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关于租赁权拍卖:(1)该房屋对外经营仅限于餐饮和体育产业配套业态使用;(2)使用该房屋合法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排污许可、消防检查合格等各类证照办理及所需费用,由竞拍人(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人及法院均不能够保证办理出所需证照。因不能或者无法办理所需证照致使不能正常经营的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租赁期限为7年,自法院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当日签订租赁合同;(4)租金评估价每年305268元,如拍卖成交价高于起拍价,租金按比例上调;(5)租金支付方式:分年支付。其中第一年租金(包含在拍卖款中)由竞拍人(承租方)直接支付至法院,另需同时支付押金3万元,该押金在租赁期限到期后退回。第二年起的租金由竞拍人(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起始对应日前一个月内支付,之后每年以此类推;(6)竞拍人(承租方)须在承租期内按照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转租、转借、转包。因行业管理需要对房屋及装修部分的改建等应征得出租方同意,费用自行承担;(7)租赁期限到期后,租赁房屋由竞拍人(承租方)无偿移交出租方。对租赁房内的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残值归竞拍人(承租方)所有或竞拍人(承租方)恢复原状,出租方不做任何赔偿和补偿。涉及租赁未尽事宜以双方租赁协议为准。以上房屋租赁权及该房屋内装饰装修、餐饮经营设施、隐蔽工程(如火灾报警、通风设备)等室内全部财产的所有权作整体拍卖。本次起拍价中已包括第一年租金,未包含押金3万元,支付拍卖款时,另需支付押金3万元。
二、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及人员: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①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②网络服务提供者;
③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④第①②③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嘉兴市卓皓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1年10月22日上午9时至10时。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联系电话:0573-85333999,400-8500983。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
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3-85621539,联系人:小彭。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1年11月17日16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平湖市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资金专户
收款银行: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湖支行
收款账号:20100011293383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嘉兴市卓皓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3-85035069。咨询、看样请联系嘉兴市卓皓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73-85333999、400-8500-98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平湖市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拍卖须知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25日10时至2021年10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平湖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3/03,户名:平湖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平湖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平湖市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10月22日15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10月22日15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11月8日16时前将尾款支付到平湖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于十五日内到平湖市人民法院(法院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222号,联系人:小彭)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3-85035069。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嘉兴市卓皓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573-85333999、400-8500-983或登录www.zhuohaozp.com自助预约。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平湖市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拍卖财产调查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平湖市正元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报告)
拍品名称 |
位于平湖市长胜路 6 1号体育场附属用房一楼房屋(门头为海宣食堂)的租赁权(仅限于餐饮和体育产业配套业态)及该一楼房屋内的装饰装修、餐饮经营设施、隐蔽工程(如火灾报警、通风设备、水电设施)等室内全部财产的所有权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查封材料 | |
拍品所有人 |
案涉房屋内财产所有权系浙江海宣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 |
租赁,仅限于餐饮和体育产业配套业态 |
租期 |
7年 | |
查封情况 |
由平湖市人民法院首封 | |
权利负担信息 |
有查封 | |
钥 匙 |
有 | |
提供过户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1)位于平湖市长胜路61号体育场附属用房一楼房屋(原澳门豆捞,门头现为海宣食堂)的租赁权,该房屋所有权人为平湖市体育发展有限公司,钢混结构,使用面积1503平方米;(2)该一楼房屋内的装饰装修、餐饮经营设施、隐蔽工程(如火灾报警、通风设备)等室内全部财产的所有权。装饰装修工程包含附属物及装修;装修为地面、墙面、天棚等;餐饮经营设施包含厨房设备、餐桌椅、卫生洁具、灯具等;隐蔽工程包含消防设施、管道工程、音响系统等。 2、关于租赁权拍卖:(1)该房屋对外经营仅限于餐饮和体育产业配套业态使用;(2)使用该房屋合法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排污许可、消防检查合格等各类证照办理及所需费用,由竞拍人(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人及法院均不能够保证办理出所需证照。因不能或者无法办理所需证照致使不能正常经营的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租赁期限为7年,自法院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当日签订租赁合同;(4)租金评估价每年305268元,如拍卖成交价高于起拍价,租金按比例上调;(5)租金支付方式:分年支付。其中第一年租金(包含在拍卖款中)由竞拍人(承租方)直接支付至法院,另需同时支付押金3万元,该押金在租赁期限到期后退回。第二年起的租金由竞拍人(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起始对应日前一个月内支付,之后每年以此类推;(6)竞拍人(承租方)须在承租期内按照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转租、转借、转包。因行业管理需要对房屋及装修部分的改建等应征得出租方同意,费用自行承担;(7)租赁期限到期后,租赁房屋由竞拍人(承租方)无偿移交出租方。对租赁房内的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残值归竞拍人(承租方)所有或竞拍人(承租方)恢复原状,出租方不做任何赔偿和补偿。涉及租赁未尽事宜以双方租赁协议为准。 3、以上房屋租赁权及该房屋内装饰装修、餐饮经营设施、隐蔽工程(如火灾报警、通风设备)等室内全部财产的所有权作整体拍卖。本次起拍价中已包括第一年租金,未包含押金3万元,支付拍卖款时,另需支付押金3万元。 4、水、电费及物业费的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